在博士阶段做了一段时间,发觉科研这玩意儿有时或者时常也需要实用主义的帮助。即使是所谓的基础研究,完全脱节于实用主义的方式还是相当难适应超流的,或者说很可能是低效的。

为什么这么说?其实归结到底应该算是,科研这东西的依赖形式决定了。现在科研最依赖的是什么?很简单,钱。特别是美国这种环境下,对于钱的客观价值看重远超过主观道德约束,以经济价值为目的是一个科研方向,特比是工科;要么就是以经济支持为基础的方向,偏向于理科。脱离这两者的科研形式,很难存活。对于国内的情况而言,明目张胆地这样“拜金主义”还是不太容易猖獗起来,但是不得不否认的是,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的。有一点好的是,至少美国科研工作者还算是比较富裕,算的上是中产阶级了,因此即使很实在的“拜金主义”也不至于导致混乱的局势了。

实用主义有一点好处,就是促使人效率提高。一方面,有科研成果,也算是一种经济利益,驱动;另一个方面,毕竟科研所涉及的知识面过为广阔,再加上现在这信息时代的知识爆炸,人更多地把精力放在过滤信息而不是了解信息上,没有一点实用精神的指导,事倍功半可以说是几乎一定的事情。

所以,作为一个半学生半工作的PhD身份的人而言,科研中的学习必须给实用一词冠以足够高的优先权,学习中的科研也必须成起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。否则,万一失落在不知身在何方的知识海洋里,给花很大的力气才能自救才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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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ten on 三月 13th, 2010 , 作为学生 Tags: ,

都说国外的phd巨难读,以前总觉得无非就是读个书,无非就是像高中似的努努力,几年就可以下来得,现在慢慢领略了美国phd的生活,觉得对这个问题有所解答了,分享在这里。

拿我们组里的实例来说,从老板十年前开始当助理教授开始到现在,一共有4位学生试图攻读phd的学位,但是如今,唯一的一名学生终于成功毕业了,其他的三人终告失败。这在国内的大环境来讲,简直可以算是骇人听闻。我知道这不算是国外phd攻读的典型案例,但是从这可以看点什么出来。

•phd就是搞科研的。

一个正常的phd除了在整个攻读过程中30%不到的时间学习既定课程之外,更多的时间是在类似工作性质的研究中度过的。这一点也就基本上限定了phd大致方向,从事的就是科研或者需要高技术含量的工作。而与之相对的,master面相的对象就是应用型的学位目标。两者目标就是分得很明确,而并不是层次上的差别。人家拿master的人照样可以今后找个好工作赚大钱,甚至可以说更有可能。phd人家自己选择这条看起来比较苦一点的路,人家就是愿意,不能拿着phd的学位去要求高薪高待遇的职位等着你。

•教授是杆称

教授是学位的授予者,而想想看,教授心中衡量的标准应该是怎样的?往往就是他们自己吧,他们毕业时是什么样的水平,他的学生也理所应当的达到可以比较的水平才行。那看看外国教授都是些什么水平,看看就知道,哪个大学没有什么世界一流的大学毕业出来的教授,他们当时的水平那自己去估量吧。另一个方面,毕竟教授都是在一个狭小领域的拔尖的人才,他们的名字在这个狭小的领域传播开来,西方世界讲究信誉的社会,这个名字底下出来的学生不能在这个领域给自己丢脸,这也是教授的想法。教授不能够不负责任的将学位授予学生,这个教授的信誉是直接相关的。

• 经济利益

扯到钱往往人们总是会提起神来,在国外phd对于教授是个不可忽略的经济开支,虽然比不上博士后那么贵,但是也是实实在在的钱,至少也是个一年一两万美元的事,学生拿了钱,不敢随便对待工作,教授出了钱,不能没有回报,这种经济利益牵扯上,学位带有很大的社会产出的性质,而不在是象牙塔里取经一般,因此混个学位什么的,往往是不太现实的。

种种的迹象表明,phd确实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,但是,好消息是对于想读phd的人还不至于那么痛苦,而phd也不是那些谋求高社会地位待遇的唯一选择,因此这样的体制还是相当平衡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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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ten on 十月 11th, 2009 , 作为学生 Tags: , ,

做了一年的TA,对如何给学生打分颇有体会,第一印象是美国这里判分可真松阿,简直太幸福了,毕竟这还是从做了十几年的苦学生的角度看问题,作学生的,没谁不会对这边的判分赞不绝口的。

怎么说的?就是觉得个人性化:最终结果不重要,过程很重要,严格的安步骤给分,甚至对于计算量比较大的题目(其实也不算那么可怕的计算),最终结果由于几个一看就知道的笔误甚至可以得全对。并且,绝对不会因为前面步骤中的错误代入下一步骤而给之后判错,一分都不许多扣。还有考生都有资格跟判官理论。

但是现在回过头来看看这些,又观察现在很多研究阶段的学生的习惯,发现了些更不容忽视的问题。美国学生说实话,基础大部分都没中国学生好,但是真让美国学生(研究生)办点什么事,真得不比中国学生差,特别是那些基础比较好的美国学生。他们总是可以给出像样的产出,不管是最终的一篇paper还是一个报告,或者实验结果,还是仪器完成。而很多中国学生虽然脑子里装着比美国学生多很多的知识,但就是把这些东西整合不起来,做点什么产出,晃荡晃荡,好像很努力的样子,但是没什么产出。

现在把这毛病跟以前的判分制度看起来,还可以解释点通什么。中国学生不敢下笔,美国学生敢动刀子。中国学生从来就害怕错误,哪怕一点小错误也不想让人看见,毕竟这么多年被这分数给下怕了,本来脑子里懂点什么的,也在下笔的时候被吓回去了,没个别人的东西参考,屁都不敢放一个。美国学生不一样,天生不怕犯错,既然要做什么,就这么做下去,反正最终要完成。就这么大胆地往前走,不懂了问人,查书(中国学生是把两者以颠倒的优先级做的),发现错了再改,就这么反复前进修改中,产出就有了,往往还是令人满意的。

毕竟在一个领域做深了,再没什么简单的用脑子随便想想就可以搞清楚的了,所有事情都需要一步一步把问题做出来。但面对这种大的工程或者课题,退而却步是中国学生最大的毛病,我想这个毛病是被这么多年对错误的畏惧感所导致的,结果反反复复做别人做过的东西,什么事情都看起来妥妥当当,却平淡无奇。

大概就是这么回事。两个大环境下养成的习惯,在更广泛的领域,这两者没什么优劣之分,一个更注重细节一个更注重思想,放在各个不同的领域,各展千秋,但是在研究领域,我还是更倾向更宽松的环境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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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ten on 九月 21st, 2009 , 作为学生, 作为群体中的个体 Tags: 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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